高新技术企业的识别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我们从8个模块中总结了以下常见问题,仅供参考,并尽可能避免。
一、知识产权
1、申请的知识产权类型不符合企业产品和服务,获取时间不符合高科技要求;
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专利尚未授权,仅受理;
3、专利只有授权通知书,没有支付文件,不能证明专利权处于法律保护状态;
4、非自有专利未办理转让手续;
5、转让专利无原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书,原专利获取时间和所有人无法判断。
二、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核算不清、辅助账户不完整、不规范或尚未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的有关要求编制,收取研发费用;
2、研发费用真实性存疑,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或占比过高;
3、研发费用的收集是不合理的。如果研发人员的年平均成本远低于一般人员水平,直接投资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过高,不同研发项目的支出金额和结构完全相同;
4、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全额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不计入80%;
5、其他费用占研发费用的20%以上;
6、研发费用清单和研发项目(RD)表不一致;
7、委托外部研发支出与附件材料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不一致。如果研发项目是产学研合作项目,但项目研发结构清单中没有委托外部研发支出;
8、研发项目无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报告相同,临时拼凑。
三、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1、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核算不清,收入不规范。总收入核算不准确的,投资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不计入总收入;
2、高科技产品不属于领域目录范围;
3、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无知识产权关联,或相关知识产权未授权,无有效期。
四、科技成果转化
1、无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无法判断成果项数;
2、附件材料混乱,装订无序,与成果转化汇总表中列出的不一致;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单一,只有销售合同、发票、样品图片等转化效果证明材料,没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五、科技人员
1、科技人员材料简单,格式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如无花名册、名册中无法判断是否为科技人员;
2、人员数据申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
3、科技人员在花名册中的比例不达标。
六、组织管理水平
1、组织管理水平材料混乱,未逐项提供评价标准;
2、证明材料单一,多为制度或文件,无执行情况。如果研发奖励只有制度,没有实施。
七、财务会计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不完整,只提供正文和会计报表,无附注;
2、会计报表中的年度数据不一致,无差异。例如,2015年报表中上一年的数据与2014年报表中期末的数据不一致;
3、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管理费用科目明细中无研发费用数据,或披露的研发费用数据与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差异较大;
4、含子公司的企业会计报表为公司合并报表,含子公司数据。
八、高新技术专项审计报告
1、高新技术专项审计报告不完整,无编制说明;
2、高新技术专项审计报告所附表格不规范,未按规定样式列出。未分年度、项目、附表单位为元的,按要求保留两位小数;
3、高新专项审计报告中计算研发费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时,销售收入、总收入口径错误,销售收入应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收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4、研发项目在高新技术专项审计报告中的支出与申报材料中附加的研发费辅助明细账不一致;
5、财务报表数据、税务系统报税数据、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不一致,差异较大。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不难,明确认定条件,逐一比较达标,成功率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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